环保部门加大石门壶瓶山自然保护区水电站监管
红网长沙12月12日讯近日,湖南省环保厅下发了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壶瓶山平洞河水电站建设项目监管的督办函》,并派出专门人员赴石门县进行督办。
平洞河水电站位于常德市石门县壶瓶山自然保护区实验区,属于引水式径流小型水电站,设计在黄连河撮箕口处拦水筑坝,通过1500米隧洞将水引入毛竹河发电。2006年1月,湖南省环保部门对该项目进行了环评批复,提出了六方面环境保护的要求,主要是优化设计以减少工程对周边植被的破坏,在黄连河大坝设计安装下泄生态基流涵管,确保大坝蓄水后下泄流量能符合坝下河段生态用水要求,同时要求当地环保部门做好日常环境管理。
该项目2007年底开工建设后,项目建设方石门县天德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未经环保部门同意,擅自将平洞河电站引水隧洞出口及电站厂房挪移至毛竹河原址上游1.5公里的河滩处,从而引起当地村民的反复投诉。
为此,湖南省环保厅于2009年6月对该项目及时进行了处罚,责令项目停止建设并进行了罚款处理,要求在2009年8月底前补办变更环评手续。此后,国家、省市县四级环保部门多次现场督查。2009年9月,石门县环保局现场督查中发现,该项目在变更工程环评未得到批复的情况下,仍有机械设备进入施工场地,立即下文要求该公司停止建设,切实履行湖南省环保厅的行政处罚决定。2009年10月,环保部办公厅为此也专门下发了督办函。
通过各方面的努力,项目违法开工现象得到遏制,2010年7-8月,湖南省环保厅两次分别陪同湖南省监察厅、环保部华南督查中心到现场督察时,发现该项目均处于停止建设状态。为防止反弹,近日,湖南省环保厅又下发督办函,责成常德市、石门县两级环保部门进一步加强现场监管,同时督促地方人民政府加强与当地群众的沟通。
湖南省环保厅副厅长潘碧灵表示,如建设单位再次未经批复擅自开工,环保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,严厉追究违法责任。